问题 | 员工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啥也能认定工伤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是公司的驾驶员,或员工受单位安排开车去处理公司事务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且员工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这不是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而是履行职务中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这一情景下的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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