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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包方享有哪些权利
释义
    发包方可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发包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土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
    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
    二、民法典农村签订承包合同村长签字生效吗
    一、民法典农村签订承包合同村长签字生效吗
    农村签订承包合同,村长签字是不生效的,必须是发包人方的负责人签字,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签订双方应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双方协商在都认同该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此合同,该合同才能生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三、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下列内容:
    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
    二、注意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
    三、土地承包的种类。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四、承包方的义务。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注意不同土地类型的承包期限不要超过法定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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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