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应当立案。 本罪为行为犯,只要组织、领导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加了该组织,并不要求再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和造成犯罪结果,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但是,如果行为人不明真相、受骗而参加,了解真相后又主动退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因为本罪的主体仅限于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 一、宣传传销活动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我国没有宣传传销活动罪这个罪名,宣传传销活动的将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此罪的处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仅对组织、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认定构成本罪,应当立案侦查。 二、一般参与者如何定罪 在聚众斗殴中,一般参与者不会定罪,聚众斗殴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定罪;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一般参与者也不会定罪,只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人定罪,因此一般参与者定何罪只要看他实施的犯罪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