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走私物品要怎样判刑 |
释义 | 购买走私物品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一、什么是走私罪?走私罪的性质及其构成特征?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特征1、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税收2、客观方面(1)走私行为归纳有以下四种:A、绕关的走私行为B、通关的走私行为C、准走私行为(间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走私香烟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D、后续的走私行为(变相走私)(2)走私的对象分类A、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B、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C、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出口(如文物、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重金属)D、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E、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F、保税货物、物品3、主体——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二、走私罪的认定 走私罪的认定:1、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等。 三、判断走私行为有哪些标准 判断走私行为有以下几个标准: 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运输地点,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 2、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逃避海关临时管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 3、伪报、隐瞒进出口货物价格逃避关税; 4、未经海关许可并缴纳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境外运输工具; 5、未经海关许可并缴纳关税的,擅自出售特定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给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或者擅自将特定减税进口给特定地区的货物运往国内其他地区。 走私行为有以下几点: 1、通关走私; 2、绕关走私; 3、后续走私; 4、间接走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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