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信息。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