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于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具体就是指的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还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和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机关采取一定方式,依法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程序、结果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全系统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执法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外,应当公示以下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 (二)行政执法机关职责、权限; (三)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程序、结果; (四)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 (五)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等; (六)投诉举报的方式和途径; (七)行政执法机关的办公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网址等; (八)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