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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释义
    

法律主观: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结婚之后加上对方名字的除外。如果只是婚前出首付,婚后还贷,那婚后还贷部分需要分割。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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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9: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