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具无犯罪证明需要先去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再到当地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最后在证明上签字盖章。法院需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具无犯罪证明应按照以下流程: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人民法院应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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