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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二、填写相关资料劳动者 申请工伤认定 ,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 劳动合同书 》复印件,或确立 事实劳动关系 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2)受伤害职工《职工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 职业病诊断 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5)上下班工作记录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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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