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加班时间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1、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现在很多公司存在工作量严重超标的情况,员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能加班,而公司却美其名曰自动加班,其实这是违法行为。 2、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对于有些特使岗位或者职业,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长途运输员等,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加班基数的,按照合同的履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的工资履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4小时,每日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员工在加班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一、公司取消双休合法吗 如果是公司要调休,并且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那么就是合法的,反之就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基于工作性质或工作要求,可以调整双休日,但不能取消双休日。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每周双休或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 二、劳动法夜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夜班时间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需要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夜班职工也是采用的标准工时制,并没有特殊规定。标准工时制是工时制的默认状态,是最常见的一种,像朝九晚五的白领都是标准工时制。另外两班倒(如KTV),三班倒(如制造业公司)的夜班职工也是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的所谓“标准”如下: 1、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 2、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 4、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5、每周至少休息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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