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一、农村继承房产的过户怎么操作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已有公证遗嘱房产怎样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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