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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法行为超过两年 是否应当立案
释义
    一、行政处罚时效过期是否应立案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时效期限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
    但如果是已经发现违法行为,违法人逃避处罚的,不适用处罚时效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哪些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城镇以外地区的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当场交纳罚款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时效一般为两年,当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就不要拖拖拉拉,时效是有限制的,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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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