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如下:1、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提前终止合意的,可以提前终止;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情形出现,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可以提前终止;3、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可以提前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