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实事求是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置违章建筑时应当查明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等因素,并妥善处理。 2、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相关当事人,不偏私、不歧视,针对违章建筑采取必要、适当的措施和手段。 3、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原则:在实际生活中,有一些违章建筑已成为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成为其维持基本生活的保障。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分门别类,宽严相济,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