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处罚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多次抢夺公私财物或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较大,构成抢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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