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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来承担呢
释义
    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法人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公司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也可要求设立人承担。
    一、公司法人责任
    公司法人的责任有:
    1、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法人承受;
    3、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法人承担。
    二、法人到底有什么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以下责任:
    1、依法设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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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