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尾随作案目标是算犯罪预备吗 |
释义 | 尾随作案目标如果准备犯罪的话,是构成犯罪预备的。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 一、构成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条件有哪些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的生命权利;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处罚如下: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的该不该受到刑事处罚 犯罪预备该受到刑事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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