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证据权利是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进行转让,但转让并不影响相关诉讼。因为诉讼中的证据主要是用于证明事实、认定权利和义务的,证据权利只是获得证据的一种方式,具有辅助证明作用。而证据是否能够被采信,主要还是要看是否能够证明事实并符合证据规则,证据权利转让并不会改变证据的真实性和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随诉状或答辩状提出证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庭审中当事人也可以就已经提出的证据互相质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当事人对持证据权利的证据进行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受让人签收。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证据权利人无权要求提供与其持有的证据无关的未知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