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档立卡户不一定是低保户,具体规定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户,是经过县乡村三级实地考察和评价过的贫困户,并且在扶贫档案上面是有记录的贫困户,一般情况下这种都会被评为低保; 2、低保户是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低保生活的户,但不一定是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条件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3、建卡贫困户包括残疾人低保户,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4、建档立卡对象是指农村贫困户和贫困村; 5、建档立卡,就是对家庭身份的一种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当地政府,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这种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以在大学中享受一些来自国家的奖助学金的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