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有以下几点:1、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按预付款,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部分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3、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分包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并在承包合同项下与其签订分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造价。公开招标发包的,其成本约定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流程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分公司如果在总公司的授权下是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工程招标有哪几种方式 工程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2、邀请招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以下四个阶段:首先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然后在工程总量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再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的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合格的予以支付。法律依据:工程合同付款分为以下四个阶段:首先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然后在工程总量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再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的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合格的予以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总承包商全部支付了甲方的工程款,施工队拿不到甲方的钱,总承包就是不付款,总承包已经上了失信名单,施工队有合同结算清单 做工程拿不到钱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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