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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注销抵押要符合什么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一、房产证注销抵押要符合什么条件
    《民法典》中使房产证注销需要符合下面的情形,到房管部门去申请注销。
    具体情形: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房产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房产注销的手续:
    1、房产证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房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房管部门通知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
    3、收到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房产证注销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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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2: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