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约定试用期。3、已经过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