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登记在谁名下,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送协议。如果父母全额出资并约定赠送给一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男女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约定表示为赠送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但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