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的股东之间纠纷是不可以申请清算的。但如果股东之间关系不和,且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话,则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可否请求法院进行清算 可以起诉。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大股东死亡其他股东可否解散公司? 大股东死亡其他股东可以解散公司,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2、继续存在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3、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4、占公司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