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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通过强制执行来执行父母的财产?
释义
    强制执行可扣押被执行人父母的银行存款,但需证明财产转移。拒不执行判决罪要件包括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故意拒绝执行。申请执行需文书生效、可执行内容、权利人、义务人未履行、执行法院管辖。2年不还钱可扣押财产,无财产则终本裁定并列入失信名单,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一、强制执行可以执行父母的财产吗
    1、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三、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总之,强制执行2年过了仍然不还钱的话,法院可以向被申请人出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等。若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本裁定,同时将被申请人拉入失信名单,等到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执行可以对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进行查封,前提是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以逃避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法院可以出具执行裁定书,对其财产进行扣押、冻结等措施。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终本裁定并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待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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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