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不配合房子评估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开门对房屋进行评估; 二、法律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6个月,但本案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期限不会计入审理期限; 三、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唯一住房强制执行; 四、作为原告,应多于主审法官沟通,可以法院尽快采取措施对房屋进行评估,以便审判程序顺利进行; 五、案件判决后,如果被告拒不腾退房屋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并腾退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