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罚权,被授权给什么性质的主体?可以委托给什么性质的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被授权给什么性质的主体?可以委托给什么性质的主体实施?可以授权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委托给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受托组织的条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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