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继承法律中,继承人可以选择拒绝继承,但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选择拒绝继承,但应当在继承确定后六个月内向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申明拒绝继承。”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拒绝继承以后,继承人的子女不得再行继承,并且继承人对遗产的债权债务自始不存在法律上的效力。”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确定前或者上述期限内未申明是否拒绝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遗产继承中,如果继承人有拒绝继承的意愿,需要在继承确定后六个月内向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申明拒绝继承。如果继承人拒绝继承,其子女不得再行继承,并且继承人对遗产的债权债务自始不存在法律上的效力。如果继承人在继承确定前或者上述期限内未申明是否拒绝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