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包括: 1、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2、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效力在怎么判断 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必须是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违规的情况下签订的,才有效。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