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未获社保,能否要求赔偿? |
释义 | 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若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使合同无效或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外,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违章指令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保险也将受到处罚,包括责令限期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 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法定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 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并应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缴纳,并可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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