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所得是一切错弊性的非法收入或结余的统称,罚金是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非法所得和罚金都需要交。追缴违法犯罪所得与判处罚金是不冲突的,犯罪分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的,法院也可以依据案情判处罚金。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