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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传唤是否需要去?
释义
    警察可以强制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传唤的违法行为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进行讯问,但需出示证明文件。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但需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法律分析
    警察传唤不可以不去,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拓展延伸
    警察传唤:权益保障与合法程序
    警察传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调查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案件。在这个过程中,确保被传唤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法律规定,被传唤人有权知晓传唤的目的、时间和地点。同时,被传唤人也有权拥有一名律师的陪同,以确保合法程序的进行。警察在传唤过程中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和程序,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如果被传唤人对传唤有任何疑虑或担忧,应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程序的进行,我们能够确保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结语
    警察传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确保被传唤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至关重要。根据法律规定,被传唤人有权知晓传唤的目的、时间和地点,并可要求律师陪同。警察在传唤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和程序,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如果有任何疑虑或担忧,被传唤人应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保护自己的权益。合法程序的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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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