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侵犯 注册商标 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 民事责任 。《 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 侵权行为 :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 商标 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 商标侵权 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