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为了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而要求缴纳的。因此,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的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回保证金,并将其逮捕:(一)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二)妨碍诉讼活动;(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保证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只能用于保证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有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妨碍诉讼活动、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等情形,保证金将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