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给子女是否算赠与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给子女算赠与。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标的是个人财产,是建立赠与合同的前提。股权转让子女应当是继承关系或者赠与关系,而不是对价转让,此外,继承或者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可视为正当理由,不能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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