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中的股东资格问题 |
释义 | 股东可成为诉讼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时可作为原告起诉,保护公司权益。 法律分析 一、股东是否可以成为诉讼主体 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公司股东可以成为诉讼的主体,股东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股东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当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时,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以保护公司权益。如果监事会或董事会未能履行义务,或情况紧急且需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公司利益,股东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当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也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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