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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企业部门部长有权力开除职工吗
释义
    一个企业部门部长没有权力开除职工。
    1、一般情况下,部门经理或部长辞退员工是不可以的,公司辞退员工要走严格的程序,由人事部门做出决定,并出具辞退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部门经理或部长只是对员工有管理权利,其可以提出一些建议提供给人事部门。一旦被经理或部长无故辞退,员工应当去积极维权。2、员工的直属管理者口头辞退员工 ,在仲裁案件中会被认定为公司的意愿,除非公司有书面文件证明该岗位管理者没有解除员工的权力。也就是说,部门领导理论上没有辞退或开除员工的权力。辞退员工除了要有离职申请表外,还应该有各各部门的签字审核文件,所以只有部门经理的签字不算是完成辞职流程。在辞退员工和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应该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印章并发送给员工本人的相关信函,如此来讲,员工手上的辞退依据就不具有辞退的法律效用。
    企业有哪些部门
    企业部门: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协调,包括制度、接待、会议等,属于公司中心决策部门。
    人力资源部:公司人事、培训、劳资、考勤、保险、职称等。
    财务部:费用收支、预决算、工商税务等。
    生产技术部: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技术革新、设备维护检修费用、质量监察监督。
    计划营销部:市场营销、经营、客户服务等。
    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其他部门还有:党群工作部(或者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部、团委)、工会办公室、保卫部、后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四)公司章程;
    (五)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八)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公司住所证明。
    公检法司哪个部门权力大
    公检法司的权力是相等的。公检法司,是各司其责的,互相制约。公安局和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但兼有司法的职能,公安局有刑事侦查权,司法局负责管理监狱。检察院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机关,负责对犯罪的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同时还要对职务犯罪的刑事侦查权。法院是审判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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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