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抢劫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1、抢劫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客体为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即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和公民的身体健康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依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抢劫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是什么 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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