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到服务期签了要违约吗? |
释义 | 约定服务期后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是违约的。但具备解除的条件时,解除合同不违法。 一、定金付了是否可以退 定金付了可以退。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具体如下: 1、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两倍返还定金第二,两方商量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2、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3、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适用定金罚则。但预付款仅仅是在标的物正常交付或者服务正常提供的情况下预付的款项,如有不足,交付预付款的一方再补交剩余的价款即可;在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的一方违约时,如果交付预付款的一方解除合同,其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 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赔偿金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无需支付赔偿金的。在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的约定的,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资进行培训,约定了之后的服务期,而劳动者接受了培训没有遵守服务期约定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定,而劳动者违反的等情况。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赔偿金:1、解除合同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等。 三、消费法退款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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