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立案了警察不是一定会去抓人。警方立案只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抓人需要满足另外的法定条件。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如果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只会进行拘传。拘传结束后,根据调查出的证据,也可能被取保候审或者刑拘。只有公安机关获取了充分证据的,才会直接抓人。立案侦查后,根据现有的证据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法定的撤销案件情形的,会撤销案件。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