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多卖的处理是:购房者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商将先期支付的首期房款及其利息返还,加倍赔偿其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同时可以向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监督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一房二卖的违法行为,使其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