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获得父母房产的新政策 |
释义 | 新政策: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可免征契税。三种过户方式:赠与、买卖、继承。赠与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继承过户免契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变更共有份额免契税。安置房过户需满足条件并办理房产证,可通过买卖和赠与过户。部分房产不得转让。 法律分析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政策就是继承过户免征契税。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 1.赠与过户; 2.买卖过户; 3.继承过户。 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继承过户免征契税,继承过户需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身份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新政策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新政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原属于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者是另一方所有的,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父母子女间办理赠与时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等资料到住房保障局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私房赠和契税标准是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计税。 安置房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 安置房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规定如下: 1、父母过户安置房给子女的,首先,要给安置房办理好房产证。办理好房产证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了,可以通过买卖过户以及赠与过户的方式进行过户; 2、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 3、其他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结语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政策包括赠与、买卖和继承三种方式。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继承过户免征契税,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契税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新政策中,夫妻共有或变更共有份额免征契税。安置房父母过户给子女需办理好房产证,满足5年住满条件后可进行买卖或赠与过户。法律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的限制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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