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 |
释义 | 答:挪用公款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在挪用公款之后及时进行还清也只是属于弥补过错行为,但违法事实已发生,并不会影响他对于挪用公款的认定,还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根据挪用公款的目的和时间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侵犯的对象不同。虽然两种犯罪都侵犯了公共财产权,但侵权程度不同,社会危害也不同。贪污罪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力,挪用公款罪只侵犯了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主观故意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不准备归还;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意图是暂时占有和使用公款,计划以后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确定行为人是否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3、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挪用、盗窃、诈骗等方式将公共财产视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文件、账目等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现公共财产被非法挪用;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是擅自决定挪用公款,虽然有时会采取一些欺诈手段,但一般不会通过挪用、盗窃、欺诈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甚至通常不会留下挪用、欺诈手段。 二、挪用公款罪是刑事案件么 挪用公款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就是刑事案件,量刑标准如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