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我是否有权选择自己的维修厂或医院? |
释义 | 法律分析: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权选择自己的维修厂或医院。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受害人确实需要的修理费用或医疗费用,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被侵权人为了消除妨碍、排除危险、防止损失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选择其维修厂或医院,保险公司不得干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维修、保养、停放等费用,应当以合理、必要费用为限由保险公司赔偿。 以上是交通事故中,有关受害人维修厂或医院选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了受害人在此类情况下的权益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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