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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复发后如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释义
    如果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一、职业病如何赔偿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不是残疾怎么赔偿
    职工受工伤不构成残疾的,可以获得以下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怎么赔偿?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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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