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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构成电话恐吓罪怎么样取证
释义
    录音,最好用用DV拍摄下来,不但有来电显示的画面还要有恐吓内容。其实电话业务公司也可以查到的,但是如果没有强力的理由,都拿不到,即使申请法院取证也难,所以这点不建议使用。
    一、威胁恐吓罪怎么取证
    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有恐吓内容的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
    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
    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
    二、电话恐吓是否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
    但是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第5项的规定,公安机关会给予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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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