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定: 1、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4、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件;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 5、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6、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综上所述,在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提前准备相关的资料,只有顺利的进行备案才能够避免产生各种麻烦。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