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分红、认购、表决权;股东会召开次数、通知时间;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组成、产生、任期、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执行董事职权。起草有限公司章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 二、股东会召开次数和通知时间; 三、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四、董事会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 五、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六、执行董事的职权。《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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