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依靠法人签订的免责合同? |
释义 | 法人签订免责合同的有效性与免责条款的要件密切相关。免责合同需符合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协商同意、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理分配权益与风险,并需提供者尽说明义务。 法律分析 一、法人签订免责合同有效吗 1、法人签订的免责合同,如果一方免除其责任,并且对对方的权利进行排除的,该免责合同是无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结语 综上所述,法人签订的免责合同在排除对方权利、不合理免除责任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况下是无效的。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包括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理分配权益与风险,并且提供者需尽说明义务。在法律合同中,确保免责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于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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