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违法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同时,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加班工资应该按照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进行计算。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强制上班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以下工资收入都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对加班的要求有哪些? (一)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法定节假日强制上班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根据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此外,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一定规定计算。因此,用人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八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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